我喜欢雨,尤其是暮雨。

白天以人喧哗,黑夜喜爱沉默。暮雨行走在朝夕,如同行走在白天和黑夜。我总是由此想到那位黄昏中的老人。他五十多岁,交通志愿者,儿女异地。当我注视他的脸,我看到白发和粗眉,我几乎已不记得他的长相。低头就看到规整的球,像飘不起来的硕大的气球。手指肿得像腊肠,衣服不合身,而且很旧。他换班不回家,到报告栏清理小广告,纸屑洋洋洒洒。他干完事,有时揭下一两张询问路人。报告栏全是卖房的,我很久没有看过了。我想他肯定很穷,又没有居所,所以不理他。我高高在上地审判崇高的劳动者,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那自以为是的俯瞰是多么低劣下流。

我对老人看法的改变出现在一个夏夜,广告纸像飞蛾依附在大街小巷,像颜料盒打翻在雪白的墙布。换班了,老人又走过去清理小广告。我在雨中奔跑过去,我感到热浪滚滚而来,嘈杂的人声扑向四面。雨点在地面奔涌开,仿佛野草在地面疯狂铺展。老人踏上矮凳,脚卖力地上踮,他像企鹅一脚一脚地左右移动。纸密密麻麻,像他衣上的补丁,风从空隙钻进去,像船帆鼓起;他的衣服也鼓起来,风如同冰水从袖口灌进去。他的手仿佛在空旷的报告栏迷路了,从左边移到右边,从下面移到上面。然后他停住了,他把一张纸揭下来,贴在正中央,标题是寻人启事。

雨大了。我想上帝哭了,泪水淹没了路。

白花花的雨帘在空气中颤动着,我坐在雨水里,坐在伟大与崇敬里。我看到汗水和雨水混杂在一起,流到他的脖子,流到他的后背。他伸手去擦,泪水又流到他的手背。青筋像山峰在手上绵延,雨水仿佛流过道路,顺着手指滴到地上,水花溅到他的鞋里。风越刮越猛,像刀把树木削低了,花草跪了下来,他的头颅却越扬越高。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只是为了寻人启事。

我喜欢暮雨,我永远敬佩他。太阳依旧升起,地却永远长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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